| 加快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是省委、省政府从率先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优化全省生产力布局、推进区域共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作出应有贡献,制定本意见。 一、坚持服务先行,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一) 深入推进市场准入标准化服务。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统一的标准、程序和要求,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准入环境,坚决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都予以登记;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的领域和行业,都允许进入。 (二)深入推进市场准入优质化服务。 2.进一步优化各项市场准入服务,在登记注册窗口全面推行“一审一核制”和“登记注册员”制度,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公示、办照时限承诺和绿色通道特办制度,大力实施引导服务、宣传服务、热线服务、预约服务、信息服务、回访服务、延伸服务、星级服务、创业服务、阳光服务等10项服务举措,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服务。充分发挥企业登记职能,服务我市资本市场发展,对于拟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和规范登记需求,积极开展登记事前培训辅导,以规范的登记业务促进企业顺利上市。 3.在全市所有县(市)和贾汪区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服务特快通道,给县(区)局的登记人员授予外资登记的初审权,并积极逐步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对新沂、邳州工商局和市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的外资登记授权。 4.在内资登记的名称核准上,积极争取省局对我市县级局冠省名远程核准受理权限,扩大受惠企业的覆盖面,缩短办事时间,减少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在外资登记的名称核准上,将市名的核名权下放到县(区)工商部门核准,并向省工商局申请将省名的核名权下放到市工商部门核准;授予县(区)工商部门外资企业年检初审权。 (三)深入推进市场准入人性化服务。 5.规范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登记注册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实行统一、规范、标准的操作方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作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开业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 6.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除国家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外,所有竞争性领域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允许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鼓励跨行业、多种经营,不限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规模。 7.进一步放宽企业出资方式,允许私营企业利用股权出资。对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要求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原投资人、合伙人的名义在原住所再行设立从事同业经营有限公司的,由投资人在公司设立登记材料中说明情况,可不再提交环评报告,原有关经营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经审批机关认可后,视为有效。 8.鼓励个体工商户扩大经营规模,对符合私营企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支持规范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允许其使用原字号。 二、突出服务重点,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集聚发展动力 (四)深入推进服务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9.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力争到2011年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工程机械、光电光伏成为全市三大千亿元产业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行业的发展,不断优化我市产业结构。 10.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切实防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进入市场;对已设立的涉及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的企业,依法做好相关企业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努力为全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 (五)深入推进服务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11.主动服务和参与全市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引导和帮助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2.全力支持垄断行业改革,继续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出售等方式进行改组,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型经济。 13.继续支持全市金融、铁路体制等改革,加快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最大限度地把企业搞活。 14.大力支持事业单位转制,努力为事业单位转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政策服务,有效帮助事业单位顺利向市场主体过渡和健康发展。 (六)深入推进服务现代服务业快速崛起。 15.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并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总体部署,以服务全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和金融中心为目标,以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为重点,积极做好城市中心主商圈、4个市级副商圈和六县(市)商业中心发展的服务工作。 16.注重培育发展大中型专业特色市场,以加快市场带聚集发展和资源整合为重点,突出为建设城区东三环和沿运河两大市场带以及九里市场群做好服务,加快推进市场标准化管理。 17.对新开办市场第一年免收市场管理费,第二年减收市场管理费;对失业和再就业人员进市场创业免营业执照工本费及两年市场管理费;组织市场拿出一定比例的摊位、门面专门安排下岗职工再创业;开展南北市场对接,组织地方优质农产品南下,帮助农民打开南方市场。 (七)深入推进服务私营个体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18.鼓励个体私营企业收购、兼并或参股国有和集体企业,支持私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联合,在监管与服务方面给予享受与其他类型企业同等待遇。 19.积极实施“规模大户培植工程”,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工程机械及配套设备制造、专用车辆生产、化工、纺织等具有传统产品优势和经营规模的私营企业,有计划培育支持一批私营企业组建集团。 20.大力支持私营个体产业结构调整,利用城区改造和小城镇建设,大力支持私营企业向高新技术产业、物流业、金融服务业、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构建特色旅游产业链,把旅游产品做大做强,带动商贸、餐饮、运输、服务等行业的发展;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发展特色农业,引导农民从种植、养殖、加工业向发展新型蔬菜加工、新型建材、板材加工、工艺铸造、食品等新的行业领域发展。 21.积极开展“红盾服务私营企业月月行”和“456”帮扶活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到私营企业一次,帮助解决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商标申请、改制改组、组建集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中层干部、一般人员每年分别与4家、5家、6家私营企业结对帮扶。 22.扩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建立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向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投资入股,在股票上市、发行债券等方面给予私营企业平等待遇。 (八)深入推进服务各类园区加快发展。 23.进一步提高内外资企业登记服务水平,下放内资企业登记注册权,坚持依法登记与促进发展、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的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鼓励和支持外地资本在我市投资兴业,促进以市经济开发区为龙头的全市园区建设。 (九)深入推进服务新农村建设。 24.鼓励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积极探索农业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 25.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有五个以上出资人、章程和组织机构齐备、并有一定的生产经营条件的,即给予工商登记,赋予法人资格;支持农民合作社扩大经营范围,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允许在国家没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的一切领域内,自主选择农副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项目。 (十)深入推进服务弱势群体创业。 26.坚持就业优先的原则,认真落实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再就业扶持措施,努力为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就业创造条件。 27.大力开发公益性工作岗位,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先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鼓励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就业,对失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科技人员等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严格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三、推进商标战略,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注入新鲜活力 (十一)深入推进商标培育。 28.紧紧围绕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兴起、工业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大商标注册的指导力度,不断拓展商标注册的领域和空间。 29.盘活现有注册商标资源,帮助改制企业、破产企业做好商标的变更转让,指导企业做好到期商标的续展工作。 30.加强对定牌加工企业商标注册的指导,帮助企业逐步立足自主创牌发展之路。 31.鼓励以拥有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为龙头,组建企业集团,进一步增强竞争优势;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技术改造和引进、科研立项和信贷、产品设计和开发、信息咨询和服务等方面给予服务扶持;把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纳入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在企业产品销售、质量检验、信贷、资产评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强化对新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奖励政策的落实。 (十二)深入推进品牌兴农。 32.在全市构筑优质粮食产业、高效园艺产业、健康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新兴农业产业、农业服务业的过程中,全面引入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和培育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徐州地域特色、有较强市场竞争力、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副产品商标,加快农业结构升级,拓展农业产业领域,构建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十三)深入推进品牌强企。 33.有效发挥商标在加快服务业发展中的作用,重点围绕信息、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旅游、文化娱乐、教育、中介服务等,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观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不断吸收先进服务技术和服务标准,创新服务品种,提高服务水平,促使我市尽快形成一批拥有著名、知名商标的服务企业。 34.有效发挥商标在优化工业结构中的作用。把品牌培育的重点放在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引导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挖掘潜力,努力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约束性目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优化产业结构。 35.有效发挥商标在加快培育高新技术领域产业的作用,有针对性地选择技术层次较高、拥有一定技术专利、具备终端产品生产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加以培育,重点围绕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实行创新与引进并举的商标发展策略,促使我市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高新技术企业商标。 四、健全信用体系,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营造诚信氛围 (十四)深入推进诚信监管和诚信自律。 36.结合“诚信徐州”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企业信用方面的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法规培训、案例警示、开辟“诚信专栏”、公布企业信用状况等多种形式,倡导企业奉行“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企业信用管理协会等社会团体连接企业与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的特点制定科学的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引导企业自觉提高信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创建活动,更加注重评比考核工作的质量,努力提高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含金量,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37.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在切实加强企业信用状况搜集、汇总、评价、利用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监管工作,对各类市场主体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真正让守信企业得实惠、让失信企业受惩戒。 五、深化和谐执法,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构建发展环境 (十五)深入推进执法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 38.进一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报告、查办监督、综合分析和反馈、预警应急处置等四大体系,逐步实现监管运行机制的流程化、体系化、规范化,同时依托淮海经济区维权网络,努力做到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获取信息快、分析研究快、判断决策快、行动出击快、查办处置快。 39.继续硬化细化诉讼无败诉、复议无撤销、信访无错案、复议复查无错案等依法行政“四无”目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和目标考核,深入推进文明执法、和谐执法、阳光执法和廉洁执法。 40.积极支持我市可持续产业及接续替代产业的发展。对具备开业条件但尚未办妥有关登记手续提前开业或者超范围经营时间不长的生产型科技型企业、超范围经营国家已经开放经营的品种的企业以及年检中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年检材料,经责令改正能及时补交的企业在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况下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注重发挥全市现有的工业基础优势,培育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对全市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企业存在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以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能主动改正或主动配合工商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予以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