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帮助高校扩大资助面、提高资助力度的有效措施之一。 2008年,江苏省教育厅分配给我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279.6万元。目前,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网上上报工作已经开始。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⑸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贷款额度,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年数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学制超过4年或应届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延长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利率执行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不支付利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全额自付利息;毕业后第3年起按“等额本金法”归还贷款本金。本息一年结算一次,提前还款的除应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费用。 教育局为规范工作程序,落实政策措施,制订了《关于做好新沂市2008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新教字〔2008〕62号),将名额及金额分配到各校。于5月28日召开高中学校高三校长和关工委主任会议、6月3日召开信息管理员会议,对工作具体布置。目前,各校已将此政策公布到所有学生,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填写《新沂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新沂市生源地助学贷款调查表》。各校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确定上报名单。 新沂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帷幕已经拉开,为考入高校的贫困学生的上学建立了真正的绿色通道。 |